线上办案“零接触” 执行为民“零距离”

时间:2022-04-15 09:35:55 稿源: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期间,寿县法院执行干警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由路上转战线上开展执行。4月14日,寿县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等平台,以及微信、电话、短信等“零接触”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寿县某镇农村改厕工程由山东某公司承建,山东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李某施工安装,作为实际施工人,化粪桶等改厕材料理应由其送至需要改厕的村民家中,李某委托村委会通知农户到其指定地点将塑料化粪桶取回。2019年8月,黄某驾驶手扶拖拉机前往李某指定地点登记、领取化粪桶,返回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黄某严重受伤的后果。该案经一审后,上诉至二审,黄某二审期间死亡,死亡以后产生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实际发生的护理依赖费用、营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权益,不属于原裁判范围,黄某继承人就上述赔偿项目重新起诉至法院。2021年9月,寿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黄某继承人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97998元,山东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及山东某公司未依法履行义务,黄某继承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同时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李某及山东某公司的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查询,李某名下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山东某公司仅有部分存款。因疫情原因,执行法官又多次通过电话等线上方式联系李某及山东某公司,线上调解,释法析理,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山东某公司转变了态度,主动将剩余案款存入账户,承办法官及时通过线上将案款扣划到位,并将案款通过线上发放到位,至此,该起涉民生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杨杰 黄小宝)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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