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财产保全措施 高效执行到位709万元

时间:2022-05-11 10:01:55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法院充分利用财产保全强制措施,高效执结一起标的额达709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商丘某公司与安徽省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四份路面工程材料协议书。安徽省某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全部结束后,尚拖欠商丘某公司供货的货款630余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安徽省某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支付货款630余万元及违约金。

  因安徽某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月20日,商丘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账户进行查询,足额冻结了执行款并迅速将709余万元执行到位,高效执结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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