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法院:强制腾房有力度 善意文明解民忧

时间:2022-05-24 11:16:17 稿源:诗城法苑微信公众号

  5月19日,雨山法院依法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进行强制腾房,并邀请相关人员到场见证执行。“这个案件终于解决了,真的感谢你们!”申请执行人黄先生表达了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原来,黄先生系本市某住宅小区一处房屋的产权人,持有不动产权证。2016年11月2日,周女士(黄先生前妻)受黄先生委托与朱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一份,约定将该房屋出租给朱某某使用,租期1年。2020年1月14日,周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解除周女士与朱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判决后朱某某未返还涉案房屋,黄先生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之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先生为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其有权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判决朱某某搬离该房屋。

  判决生效后,朱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多次催促无果后,黄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雨山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短信告知、电话沟通,被执行人始终态度坚决,拒不履行搬离义务。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雨山法院决定对涉案房屋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雨山法院对强制腾房行动全面评估后作周密部署,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腾房行动有条不紊进行,全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执行记录并交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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