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查控+电话执行齐发力 “不出户”把钱领

时间:2022-05-30 09:37:20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铜陵市郊区法院执行干警利用网络司法查控,成功执结一起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案件,申请人“足不出户”就拿到了全部案款20370元。

  周某某是铜陵市郊区人,一直在温州市从事美团外卖送餐工作。2020年6月13日,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送餐时,撞上由蔡某某驾驶停在路边的轿车,交警部门认定周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蔡某某修理车辆共计花费近2万元。因涉案车辆在六安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依约向蔡某某支付了全部维修费,保险公司因此取得了保险代为求偿权。保险公司将周某某起诉到郊区法院,要求周某某支付车辆维修费。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保险公司的诉求,但周某某一直未履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了周某某,调查相关案情并用彩信向其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但周某某刻意躲避调查,佯装没有收到执行法律文书。在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其微信网络资金、银行账户等财产后,周某某这才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在执行干警的引导下,周某某通过所在保险公司直接赔付了申请人绝大部分的费用,剩余费用由法院依法从周某某的银行账户扣划。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为申请人办理了退款手续。

  疫情以来,郊区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利用网络查控+电话执行等信息化执行方式,让人民群众少跑路,用真金白银及时兑现了胜诉人合法权益。(胡松)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