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上亿资产暂缓执行 法官积极沟通促和解

时间:2022-05-31 17:43:52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舒城某房地产公司向银行贷款9500万元,因未能及时偿还贷款,银行向舒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依照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等,法院依法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未履行义务,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拍卖公司名下的不动产。经过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变卖,标的物均因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此时,公司向法院表示因为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确实无法偿还借款,愿意分期还清银行债务,希望法院能宽限一段时间,不要处置公司不动产。

  执行法官考虑到涉案不动产估值为1.6亿元,通过查证该公司具备偿债能力,但是难以变现,不动产抵偿给银行后,银行也需要花费精力和时间变现。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利益,法官积极与银行沟通,努力促成双方和解。

  经过多次协调,2022年5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银行同意房地产公司分期偿还债务,暂不申请处置公司财产。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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