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开启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新征程

时间:2022-06-08 08:42:22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深入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部署,进一步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2日清晨,枞阳法院再次吹响“助企纾困、为民解忧”专项行动冲锋号,24名执行干警编成两组,分乘4辆警车列队待命,党组书记、院长严立新作动员部署、并靠前指挥、带队执行。同时,邀请了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执行活动。

  案例一

  被执行人李小红(化名)因经营需要,向枞阳县某银行贷款20万元,双方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李小红以经营不善资金不足为由,拖欠部分借款未还。在执行过程中,李小红曾做出过还款承诺,但到期后却仍未能履行。此次集中行动,枞阳法院将其列为重要执行对象。当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李小红家中,将其当场拘传至法院。在法院内,执行干警陈说利害关系、对其教育训诫,并严正告知如其继续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意识到法院动了真格,李小红不再试图逃避执行,于是多方筹款,归还了部分贷款。

  案例二

  2016年9月,被执行人饶小刚(化名)以筹借资金为由,向枞阳县某银行申请借款44万元,双方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合同载明若饶小刚逾期未还,则银行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保护自身权益。后因饶小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查人找物,均收获甚微,因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此次集中行动,执行干警直奔其位于白湖乡的家中,打算对其采取惩戒措施以督促其履行。行动当天下午2点左右,执行干警赶赴饶小刚住所处,但从其亲属处得知,饶小刚早已外出务工,音讯不知。见此,执行干警向其亲属告知了案件情况,劝导其配合督促饶小刚主动履行,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强制执行的震慑下,其亲属拨通了饶小刚的电话,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身在外地的饶小刚支付了10万元的案款。

  案例三

  2018年11月,张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从其朋友刘某某处借款12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和还款期限,并出具借条予以确认。借款到期后,刘某某多次催要,但始终无果,为此成讼。后因张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刘某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抓住张某某在家的有利时机,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内,执行干警全程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批评教育,最终,刘某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主动缴纳了部分案款,并对剩余案款作出了详细的还款计划。

  截至发稿时,此次集中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32人,拘传被执行人5人,执行到位金额43万余元。

  下一步,枞阳法院将扎实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