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执行攻坚利刃出鞘 强制腾迁速战速决

时间:2022-06-27 18:03:52 稿源: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部署,2022年6月25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开展强制腾迁清场集中行动。早上8点20分,庐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光远亲自带队,率执行干警对拍卖成交标的物进行集中清场。全国人大代表、庐阳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庐阳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全程见证行动。

  执行现场一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马某、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庐阳法院判决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对马某名下位于合肥市政务区某处房产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判决生效后,马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庐阳法院遂对该处房屋启动拍卖,拍卖成交后因被执行人未搬迁导致房屋暂未能向买受人交付。

  到达执行现场后,庐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光远现场调度指挥,参加行动的干警对房屋内物品进行仔细清点登记,并与买受人做好房屋交接工作。上午10时,腾迁行动顺利完成,整个行动现场井然有序,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执行纪律,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张宏妹的充分肯定。

  执行现场二

  同时,庐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东生率执行干警赶赴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某处土地,在庐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莉等见证下实施强制腾迁行动。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庐阳法院对其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司法拍卖,然在拍卖成交后经实地查看发现,该土地被案外人实际占有分别用来经营废品回收站和施工机械保管处,在过户完成后,庐阳法院于2022年3月30日张贴搬迁公告,然而案外人未及时搬迁撤场。

  执行干警在现场和案外人进行充分沟通,向其释明继续无权占有该处土地的法律后果,案外人认识到该处土地已经为买受人所有,继续占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故不再阻挠执行干警清场。在历时两小时的腾迁后执行干警顺利将土地的使用权交至买受人手中。

  执行现场三

  执行局长刘洋带队前往合肥市城隍庙小商品世界,对拍卖成交后仍拖延搬迁的被执行公司实施强制腾迁。该案因被执行公司未及时支付租金被申请执行人诉至法院,后判决生效后既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亦未从租赁房屋中搬离。在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被执行公司,要求其尽快搬离并交付房屋,被执行公司均置之不理。

  在到达指定执行现场后,被执行公司未主动配合执行干警进行腾迁,执行干警遂开始对现场进行警戒,并在详细清点房屋内财产物品并登记造册后,当场将房屋交付至申请人手中并完成交接工作。

  行动结束后,庐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东生组织召开执行总结会议,执行干警分别汇报战果。

  本次强制腾迁集中行动,庐阳法院坚持一把手靠前调度指挥,统筹谋划,现场督导,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井然有序,既贯彻了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又彰显了实现债权人胜诉权益的司法决心。下一步庐阳法院将继续主动作为,切实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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