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车辆被扣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43000元

时间:2022-06-28 16:37:47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因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通过扣押其名下车辆,促使其主动赶至法院,将剩余全部案款143000元履行完毕。

  2018-2019年期间,王某分两次向刘某借款20万元,由江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因王某仍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支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查询反馈王某名下有一辆宝马牌汽车,并通过申请人提供线索,告知王某经常驾车出现于住所地附近。经过多次蹲守,终于确定车辆停靠位置,执行法官迅速组织干警赶至现场,在核实车辆信息无误后,依法将车辆扣押至法院。

  得知车辆被法院扣押后,王某不再抱有拖延的还款心态,于6月22日主动来到法院将剩余借款本息143000元一次性履行完毕。在案款交付后,执行法官解除了对车辆的扣押,也及时到车管所部门解除了车辆的查封。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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