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法院:交通事故引纠纷 持之以恒化积案

时间:2022-06-28 16:39:32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6月27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锲而不舍、倾力执行下,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4年1月,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寿县某公路与黄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致乘员刘某受伤,两车受损。该事故经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黄某负次要责任、刘某无责任。刘某受伤后入院治疗,经鉴定机构鉴定九级伤残。后几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诉至法院。后该案经一审、二审。判决李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04027.53元,黄某赔偿刘某3570元。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自愿履行,刘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过多次的与李某联系,李某每次对法院的执行只给个承诺,但就是不履行。为逃避执行,多年来被执行人李某采取躲猫猫的手段,在外躲藏。因李某拒不执行,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效果仍不明显。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调查,均未能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至此,该案的执行一度停滞不前,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时至2022年,虽然历时久远,但该案的执行并未结束,执行干警没有气馁,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行踪线索。6月27日,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本已失联的李某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要求履行义务,因为“黑名单”让他度日如年,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至此该起马拉松式的陈年积案得以顺利圆满执结。(毕如军 黄小宝)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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