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法官带队上门 讨回1200元物业费

时间:2022-07-05 10:05:49 稿源:安徽商报

  剩余8000元的治疗费不愿支付,被撞伤小伙的权益难以保障;几百元的物业费不交,物业公司赢了官司,却还是等不来业主的履行……7月4日早晨7时,合肥市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列队出发,在院长刘莉的带领下,奔赴多个执行现场,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夏季行动,安徽商报记者跟随法官,现场直击了此次执行活动。

  院长带队为受伤小伙讨回治疗费

  当天早晨,高新区法院院长刘莉带领一路执行人员,赶到了位于合肥市北一环路上的某厂宿舍,进入被执行人张明的家中。

  张明是一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2018年的时候,他驾车将在路上骑车的“00后”小伙李东撞伤。

  经过多次手术治疗,李东伤情好转,但是高额的治疗费让李东一家陷入困难。李东将肇事车主张明起诉至法院,最终张明被判赔偿李东损失,除去保险公司支付的100多万元,张明还需支付各项费用1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张明陆续支付了大部分费用,但是还剩余8000元没有兑现。

  法官来到张明家中时,其本人并不在家,张明的爱人得知法官前来的目的后,表示会马上通知张明,会让他去法院处理此事,支付剩余的费用。

  当天上午,张明来到了高新区法院,将未履行的8000元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给法院,此案得以了结。

  “此案的执行标的额不大,但是涉及到受伤小伙的治疗费用,我们前期也了解到,小伙经过多次脑部手术才保住一命,他的权益应该要得到保障。我们一直都很重视,之前也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协商此事。此次执行行动,被执行人支付了所有的费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执行法官董法官说道。

  1000多元的物业费不交法官上门催要

  4日早晨7时,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唐峻带领另一路执行队伍,对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展开执行。

  在合肥昌河车城小区内,执行法官来到一名老人家中,老人因为欠物业费,被小区之前的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目前有500多元的物业费没有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官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在法官的一番普法后,老人也表示,最近会交齐物业费。

  随后,执行人员来到了合肥滨湖前城小区,一被执行人因为欠了1200元的物业费,被小区之前的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对于法官的到来,屋内一年轻女子显得很惊讶,“就欠了1000多块钱物业费,怎么法官都来了!”

  该年轻女子表示,此前房顶有一些渗水的情况,所以他才没有交纳物业费。当天下午,被执行人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了拖欠的1200元物业费。

  “目前,类似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较多,法院判决后,一些业主依然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们只能按照生效的判决书进行执行。因此,业主如果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自己的权利受损,可以通过法律等手段进行主张。但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要按照判决结果履行。”执行法官程永说道。

  据了解,当天高新区法院共执结案件19件,执行到位金额38.1万元。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文/摄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