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蔬菜成熟再交付 司法为民有温度

时间:2022-07-15 17:21:38 稿源:砀山县人民法院

  “争议土地上附着物已清除干净,请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时值盛夏,天气炎热,砀山法院关帝庙法庭的执行干警们顶着烈日,对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腾退现场进行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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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棚拆除前

  郭某租赁张某土地用于种植蔬菜,并建造了大棚。后双方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租赁合同,郭某交还土地。考虑到郭某已经在案涉土地种植了蔬菜,法院根据蔬菜生长周期,将履行期限放宽至蔬菜成熟后再进行土地交付。

  大棚拆除中

  大棚拆除后

签字确认

  6月底,郭某种植蔬菜已经采摘完毕,为保障交付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多次采用“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来到现场再次释法明理、协调督促。最终,移除大棚、土地腾退、剩余租金给付顺利均完成,案件圆满执结。(王健辉 赵可可)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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