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执行典型案例(一)

时间:2022-07-19 08:51:25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加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社会宣传,促进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气,近期,六安中院将集中发布一批执行典型案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规范作用,助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吴某某申请执行

  裕安区某茶叶专业合作社、马某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4年,吴某某负责承建六安市裕安区某茶叶专业合作社办公楼及厂房,经过双方结算,约定工程款360万元分期支付。裕安区某茶叶专业合作社及合作社经理马某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项,吴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3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裕安区某茶叶专业合作社、马某向原告吴某某支付剩余工程款160余万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因被告未履行义务,吴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裕安区法院于2022年5月立案执行,执行法官经实地调查了解到,裕安区某有机茶叶合作社由于内部股东产生变动,导致资金一时遇到困难,所以工程款一直没有还清。该合作社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但是资金回笼需要时间,如果立即强制执行合作社资产,很可能导致合作社难以为继。为帮助乡村企业重获发展生机,执行法官多次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给双方分析利弊得失。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申请执行人终于在执行金额和期限上作出让步,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分批还款以及用部分货物抵付欠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典型意义】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始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暂时陷入资金困难,但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被执行企业,审慎采取强制和惩戒措施,并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到涉案双方企业的实际情况,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小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案件的成功执行,充分发挥了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彰显了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汤瑞、吴婵媛)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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