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法院:“树移走了,土地还回来了!”

时间:2022-07-21 09:42:31 稿源: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感谢法官,张某某已经把树都移走了,我们终于拿到了土地”。

  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三官社区居委会的报喜电话。这是一起涉100亩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法官深入田间地头,用心调查、尽心调解,用时三个月帮助三官社区居委会拿回了100亩集体土地。

  2009年10月,滁州市三官社区居委会与滁州某农业科技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集体土地出租给该公司使用。2014年7月,张某某从该公司租赁了65亩(后经法院判决认定为100亩)土地用于种植树木。2020年6月,三官社区居委会与该公司解除合同后,张某某未将租赁的土地返还。2021年6月,三官社区居委会向琅琊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某返还土地及土地占用费15.7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按期返还土地,三官社区居委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2022年3月28日,张某某接到法律文书后,主动到院与执行法官进行协商。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张某某将土地占用费全部缴清,并表示愿意迁移树木、返还土地,但因移树过程中多次遭到村民阻拦,树木迁移工作无法开展。为保证涉案土地顺利归还,执行法官于3月30日前往涉案土地现场进行调查,并为双方主持协调,最终三官社区居委会表示愿意配合张某某进行树木迁移。4月20日,执行法官再次到现场进行监督,此时工人正在抓紧移树,执行法官郑重告知张某某,限其于7月前完成迁移返还土地,如未能按期履行,将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执行法官收到了三官社区居委会的“报喜”,张某某在约定期限前已将土地上树木移走,三官社区居委会顺利拿回了集体土地,该案顺利执结。(何鸣 刘艳)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