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慎用财产保全措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8-01 10:37:53 稿源:桐城市人民法院

  随着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增强,发生纠纷企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越来越多,为避免财产保全措施滥用,桐城市人民法院慎用财产保全措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立财产保全风险告知制度。该院为精准规范开展财产保全工作,规范全院财产保全流程,规定诉前保全案件由立案庭办理,诉中保全案件由其他业务庭办理,执保案件和变更保全案件则由执行庭办理。为确保申请人明晰不当保全的法律风险,该院向每个申请人发放财产保全风险告知书,充分告知申请人财产保全的内容、目的、程序、期限以及如错误保全给被保全人造成损失的法律后果等。

  审慎灵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该院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保全申请的材料,确保保全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并依法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对生鲜产品、容易腐烂变质财产、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进行保全时灵活采取“活封”措施。保全过程中,该院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或者提出申请变更保全措施的要求,及时回应处理,避免因保全而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良影响。

  定期开展财产保全案件质量评查。该院为进一步提升财产保全案件质效,规范司法行为,定期开展财产保全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近期,该院对2021年以来立案未审结和未执结案件诉前、诉中、执行中涉企财产保全案件进行全面排查。为确保检查实效,该院成立了以分管审管办的院领导为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通过查阅卷宗、系统核查、与相关案件的承办人进行了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并对符合要求的16件涉企财产保全案件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最后形成总结材料反馈给承办部门,以指导法官进一步提升财产保全案件质效。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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