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打响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六战

时间:2022-08-01 10:51:35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落实全省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27日,歙县法院响应黄山中院号召,再次开展歙县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六战,黄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程力,二级调研员王海艳现场督战。

  当日早上6点20分,歙县法院审判大楼前,20余名参战干警已集结完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彦进行战前动员。随着一声令下,执行队伍立即登车出发,按计划奔赴执行现场。

  现场一:

  “咚,咚,咚。”急促的敲门声在被执行人江某住处的楼道内响起。

  江某与执行申请人曹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江某以做生意急需为由向曹某借款5000元,并言明一个月归还,但至今仍有3000元未归还曹某,二人为此闹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江某与曹某达成协议,江某于2021年10月12日前支付原告曹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300元。达成协议后,江某陆续归还1000余元,尚余1330元未还,曹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当日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们到达江某住处时,江某企图依靠伪装无人在家情形躲避执行,不料根本逃不过执行干警的火眼金睛。通过观察,执行干警们发现江某家中阳台有晾晒衣物,且厨房窗户未关闭,判断家中一定有人。因此,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开锁公司,并向江某发送短信,告知其再不开门,法院将依法对大门进行破拆。收到短信的江某,自知无法躲避,遂向曹某微信转账400元,并与其协商剩余款项稍后偿还。但曹某对其不再信任,要求江某当场全部履行。协商不成,江某无奈打开房门,再次向曹某交付现金600元,并将手机抵押在曹某处,允诺剩余欠款300余元履行完毕后取回。

  现场二:

  被执行人冯某、方某二人自2019年7月1日起租住执行申请人吴某房屋,租金每月300元,后因二人未按时支付吴某房费、水电费,双方闹至法院。经调解,冯某、方某答应于2022年6月26日前将房屋腾空,并于同一天支付吴某租金、水电费共计4400元,并将房屋打扫干净,如未打扫另行支付清理费150元。协议达成后,冯某、方某二人一直未按约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到达冯某家中,向冯某家人询问冯某行踪。过程中,冯某家人对执行标的额表示不理解,且情绪较为激动。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对其好言相劝。经纾解,冯某家人情绪逐渐稳定,并向执行法官提供了冯某姐姐联系方式。随后,执行法官添加冯某姐姐微信,向其耐心解释了标的额构成。了解事情原委后,冯某姐姐对金额表示认可并代偿,该案顺利执结。

  现场三:

  张某与方某在婚内签订借条两张,载明方某向张某借款23万元,另张某还向方某支付宝转账1万元。2020年,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约定离婚后方某每年归还女方5万元直至24万元还清为止。离婚后,方某未按约履行,双方诉至法院,方某被判决十五日内归还张某24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方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方某,其不是表示无力偿还,就是拒接电话。此次上门,方某再次表示无力偿还,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其住处搜查,并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方某被直接带至医院进行入所体检。在羁押室等待体检结果时,方某经受不住压力,筹款10万元支付张某,并约定余款于2022年7月29日付清。

  据统计,当日集中执行行动共上门查找9户,强制搜查2户,现场拘传4人,实施司法拘留1人,执行到位24.37万元。3人迫于执行威慑主动履行,履行金额20.86万元。

  当日行动通过该院官方抖音号同步直播,围观网友34.8万人次。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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