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夜间集中拘传拘留 夏季行动再掀高潮

时间:2022-08-16 10:22:00 稿源:霍山县人民法院

  8月11日晚8时,室外高温尚未褪去,微风夹着热气扑面而来。霍山县法院近30名干警整装列队,拉开了“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集中拘传拘留专项行动的大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义发作了简短的动员讲话,随后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兵分两路赶赴城区及周边乡镇查找被执行人。

  酒店宴会上,拘传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金某某与申请人张某某系熟人关系。2020年,双方因借贷纠纷诉至霍山县法院。后经调解,双方就借款本金及利息共121500元达成分期给付协议。但金某某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霍山县法院依法向金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过查控系统对其相关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家中找寻未果,后又通过电话与其取得联系,但金某某以各种理由敷衍搪塞,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近日,执行法官收到线索,金某某将于11日晚在城区某酒店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一组执行干警率先赶至酒店门口并盯住各出入口。考虑到宴会亲朋好友较多,为减少执行对金某某及其家人的影响,执行干警未直接进入宴会现场,而是让申请人将其喊至酒店门外,并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沟通,金某某仍然态度不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鉴于其逃避执行的行为,霍山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措施。在送拘前,金某某又主动联系家人,履行了还款义务。

  眼见要拘留,连忙来还款

  2022年,被执行人邹某某与申请人王某某合伙合同纠纷案,经霍山县法院审理,判决邹某某应给付王某某分红款17500元。邹某某未按期给付,王某某遂向霍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经办案系统查询得知,2019年邹某某作为一起案件的申请人,案件得以妥善执结。执行法官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到院后,执行法官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希望其做到将心比心,多想想自己作为申请人时的焦急态度,但邹某某无动于衷。鉴于其态度行为,霍山县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措施。在宣读拘留决定书时,邹某某有所慌乱,连忙表示立即还款。随后,邹某某家人来到法院,将相关款项全部履行完毕。但鉴于邹某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的行为,霍山县法院仍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邹某某当场也一并履行。

  拖欠饲料款,失信被拘留

  被执行人刘某某从事生猪养殖,先后13次从申请人邓某某处赊购饲料。2019年,经霍山县法院审理,判决刘某某应按期给付拖欠的货款33495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履行义务。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但刘某某先后仅支付了15000元,余款2万余元未能支付。执行干警驱车赶赴刘某某的养猪场,未能找到其本人,遂告知其亲人督促刘某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在返程途中,执行法官接到刘某某电话,执行法官遂通知其自行前往法院协商解决问题。随后不久,刘某某来到法院,经过沟通,其依然拒绝履行全部还款义务。霍山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措施。

  此次集中行动,霍山县法院共查找被执行人20余人次,成功拘传6人,对5人宣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3人在送拘前履行义务,共执结案件12件,执行到位43.3万余元,罚款5000元,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持续营造浓厚的执行攻坚工作氛围。(王昆勇 李悦悦)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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