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法院:拖欠工资不支付 法院执行促和解

时间:2022-08-16 14:45:25 稿源: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戴某与被执行人安徽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戴某应安徽某公司要求为其提供装载机作业服务,在戴某按约定完成作业任务后,安徽某公司却始终未支付其作业费。戴某追索无果,诉至花山法院。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安徽某公司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的给付义务,戴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和调查中心上门查找,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进行调解,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正告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严重后果,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承诺在本月底前先支付30000元,余款在4个月内付清,申请人同意4个月内付清120000元即剩余款项,并放弃全部利息,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