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法院:审执联动一体化 高效协同解民忧

时间:2022-08-19 11:07:47 稿源:长丰县人民法院

  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诈骗案被害人梁某专门赶至该院,将两面锦旗赠送给长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洪星,执行局法官陶稚果,并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2021年,被告人王某与梁某相识后,王某告诉梁某可以通过办理信用证贷款融资赚钱,诱使梁某通过一起出资办理信用证贷款的方式,骗取了梁某33万元。后王某将该笔钱非法占有,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和偿还债务。长丰法院立案后,经依法审理,综合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梁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三十三万元。

  案件来院后,因被告人王某被羁押在看守所,考虑到本案涉案数额巨大、案情复杂等问题,洪星压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带头承办本案。洪星认真查看卷宗、理清案件事实,确保庭审进展顺利,该案从受理到宣判仅用时25天,切实提升了审判质效。本案宣判后,被告人服判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案件生效后,承办法官及时将该案刑事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局执行。执行法官陶稚果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线上查询+线下查封”,深挖细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现已对被执行人王某的房产予以查封,下一步将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尽快将被害人损失追回。

  当事人送来的这两面锦旗,正是对法院审执联动一体化工作的充分肯定。今后,长丰法院将继续发挥审执职能,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践行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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