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巧用财产保全措施 助力案件高效执结

时间:2022-08-22 13:19:28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法院运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高效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亳州某工程公司追回货款1115万余元,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2020年12月,被执行人中建某公司承建亳州某商住楼工程项目,对外招标采购混凝土。次月,申请执行人亳州某工程公司向被执行人递交了投标书,申请执行人中标后,陆续向被执行人承建的工程项目提供混凝土。该工程项目结束后,双方经结算对账后,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提供混凝土18275方,被执行人共拖欠申请执行人货款10784237元。双方经多次协商,但被执行人拒不支付拖欠的货款,经法院一审、二审,双方达成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分期支付申请执行人亳州某工程公司的货款10784237元及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从申请执行人处了解到,该案在起诉之前已向法院申请保全了被执行人在外地的银行账户。在了解到该消息后,办案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所在地,当天把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亳州某工程公司货款和违约金全部划拨至法院执行款专户,该案高效顺利执结。(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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