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一起破产案件

时间:2022-08-25 16:12:57 稿源:泾县人民法院

  8月24日,泾县法院审结泾县永生球铁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该案历时34天审结,最大限度地缩短了破产案件的审理期限,为“僵尸企业”快速出清提供了新思路,是泾县法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执转破”案件,敲响了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第一槌。

  泾县永生球铁铸造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设立,住所地为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琴溪镇,主要经营球墨铸铁件、铸钢件铸造、销售;调速电机配件、金属材料加工、销售。因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已停业多年,工商登记显示为吊销未注销状态。泾县法院在对泾县永生球铁铸造有限公司多起执行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申请,决定将泾县永生球铁铸造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宣城中院进行破产审查。宣城中院经审查,于2022年7月20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泾县法院审理。

  泾县法院接收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无财产可供变价等实际情况,依职权决定适用简化审理程序。为最大限度控制破产成本,经合议庭研究决定不开设银行账户并不刻制管理人印章。

  同时,简化公告方式,通过全国法院破产信息网、泾县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网上公告,将申报债权的期限压缩为自发布受理申请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并在申报期限届满次日及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该案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查明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8月24日,泾县法院裁定宣告泾县永生球铁铸造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泾县法院坚决贯彻繁简分流的审判理念,对于查无财产的执行移送破产案件,优先适用简化审理程序,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合法权益,着重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审理期限,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助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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