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涉老”执行有温情 法护“桑榆晚”

时间:2022-08-31 16:26:09 稿源:定远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涉及老年人的各种矛盾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对法律维权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定远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涉老案件中,加大对老年人权益的司法保障力度,通过不断探索完善涉老维权工作方法,开辟涉老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力求达到案结事了,用真情撑起执行“关爱伞”,倾力护好“桑榆晚”。

  上门立案获点赞

  “没想到你们上门来帮我立案,感谢你们了!”5月27日上午,家住定远县池河镇某村85岁的老人杨某握着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2021年4月,定远县池河镇的孙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撞伤杨某。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负主要责任,杨某负次要责任。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杨某将孙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孙某赔偿杨某因事故造成的损失3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孙某迟迟不履行,5月27日上午,县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接到杨某打来询问申请执行相关事宜的电话。得知杨某目前因行动不便,无法来法院办理立案事宜,执行法官在核实老人相关案件情况后,当天下午便携带好立案所需的各项材料来到老人家中,帮助老人完善执行立案材料,现场办理好立案手续。

  倾心执行解心结

  刘某夫妇都是耄耋老人了,他们申请强制执行刘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下,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将房腾空交还给老人。

  家住定远县的八旬老人刘某夫妇因家庭琐事,经常和其住在一起的小儿子刘某某发生矛盾。老人以住在自己房子里的儿子平时未尽到照顾老人义务为由起诉,要求儿子刘某某腾房。此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刘某某腾空房屋交付给刘某夫妇。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履行,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刘某一家人因为家庭琐事而闹得不可开交。为真正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执行干警找到一直避而不见的被执行人刘某某,将其带到执行现场。刘某某表示,自己被自己的父母起诉很丢脸,也很憋屈。法官在耐心地倾听双方当事人各自委屈的同时,要求他们在情理和法理的基础上换位思考。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沟通协调,执行法官成功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隔阂,刘某某主动将其物品搬走,将腾空房屋交给了申请人。至此,一起因家庭琐事而导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得以圆满结案。

  司法救助暖人心

  1月28日,房某委托儿子将一面印有“尽心尽责 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法官的手中以表达谢意。

  家住定远县能仁乡的李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将正常行走的古稀老人房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便外出打工,对房某不管不问,无奈之下,房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赔偿房某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但李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房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仍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经查询,李某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房某年迈又无收入,生活极其艰辛,且因事故造成身体残疾,该院决定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1月23日,该院执行法官将救助款2万元送到房某家中。领到司法救助款时,老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久久不放,激动地说道:“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解了我们家燃眉之急。”

  登门送交赡养费

  7月3日下午3点,该院执行法官冒着高温驱车50余里,将2600元赡养费送到申请人唐老手中。

  家住定远县永康镇某村的8旬老人唐老共育有3子。2021年6月,唐老身患重病瘫痪在床,小儿子唐某认为老人偏袒其他子女拒绝赡养,无奈之下,老人将小儿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唐某每年付老人赡养费2600元。判决生效后,唐某未履行,唐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使老人能尽快拿到赡养款,执行法官在劝导无果的情况下,前往被执行人唐某所在工厂,将其拘传至法院。经批评教育,唐某认识到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错误行为,将执行款交到法院。考虑到唐老年事已高,身患重病,执行法官决定将执行款亲自送到老人病床前,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