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法院:善意执行护民企 温情和解促双赢

时间:2022-09-01 14:37:47 稿源:宁国市人民法院

  近日,宁国法院夏季专项执行行动如火如荼开展。在执行行动震慑下,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驾车700余里,主动来院交付执行款140万元。

  申请人系宁国市某建筑材料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销售业务。被执行人是外地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因被执行人未能如约支付货款而成诉,后经法院判决需支付申请人货款487万余元。

  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在梳理案情时发现,被执行人在法院还有一个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且该案执行标的巨大,一经生效判决确认,相关债权将完全覆盖本案执行标的。得知这一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与该案承办法官核实情况。当了解到该起诉讼案件已启动工程质量鉴定,短期内很难出结果后,执行干警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十多处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考虑到两方均系企业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执行干警始终与双方代理人保持密切沟通。申请人表示,企业现在资金紧张,急需现金回款,不能接受以房抵债。而被执行人则称,目前工程款被发包方拖延结算,经济困难,难以全额履行。在沟通中执行干警了解到,双方有意向进行和解,但是存在顾虑。

  “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由于被执行人基本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员工月底的工资发放以及月初的社保缴纳都面临无账户可用的状况,案件执行时间拖的越久,公司融资贷款就越发困难,后续经营将受到严重影响。结合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余额及关联案件履行情况,执行干警建议申请人认真考虑分期履行的可能性,并提出可采取第三人执行担保的形式来保障后续债权的实现。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下,双方达成和解方案,也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申请人在办理完领款手续后,法院立即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全部解冻,便于月底员工工资发放。该案执行立案到结案,不足十天时间,双方企业均没有受到不良影响,仍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近年来,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尤其是在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中,宁国法院始终践行“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对无不良信用、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方式,尽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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