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区:拖欠贷款拒不还 强制拘传促和解

时间:2022-09-05 13:00:15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8月25日上午,执行110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电话,立即组织警力,驱车直奔四被执行人家中,对王某甲、马某、王某乙采取强制拘传措施并扣押小型轿车一辆。

  2021年5月,被执行人王某甲、朱某从申请执行人安徽谯城某银行处贷款139600元,被执行人马某、王某乙提供担保,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人员多次到四被执行人家中催要,但四人拒不偿还。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王某甲、朱某限期偿还申请执行人的贷款本金131084元及利息,马某、王某乙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判决生效后,四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向四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四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四人名下银行账户仅有少许存款及一辆小型轿车外暂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四人在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庭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上王某甲、马某,督促二人主动履行义务,但二人仍不到庭履行义务。

  在羁押期间,三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主动与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人员联系,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三被执行人现场履行100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偿还,三人在缴纳15000元罚款后解除强制执行措施。(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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