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工程竣工拒付款 文书送达促执结

时间:2022-09-07 10:31:50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实地上门向被执行人安徽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主动履行义务,迫于执行压力,安徽某公司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款637537元全部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自2017年起,申请执行人冯某一直为安徽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进行装修,在装修期间,安徽某公司陆续支付了冯某装修工程款3610000元,剩余的632000元装修工程款一直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冯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安徽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冯某装修工程款632000元。

  判决书生效后,安徽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根据安徽某公司工商登记地址,执行干警实地上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安徽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当即表示“我们一定会主动履行义务的,请给我们一点时间”。事后,执行干警接到安徽某公司的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表示已经将全部执行款打至法院账户。(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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