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法院:凌晨拘传促履行 三十分钟快执结

时间:2022-09-07 10:36:13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刘某某被告穆某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5万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还款未果,遂诉至裕安区法院。后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穆某某应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违约金。然而,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在多次催告无果后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首先通过网络查控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资产进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住房,承办人立即对房屋进行查封并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到院谈话。在法院,承办人告知应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若置之不理法院将采取对其更加严厉的限制措施包括对其进行拘留、纳入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被执行人表示自己正在想办法,会和申请人取得联系,积极处理此事。但后续被执行人未主动联系法院及申请人,承办人多次尝试与其联系均无果。

  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且态度消极,承办人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传强制措施。2022年8月30日凌晨,承办法官依据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拘传回法院。承办人对被执行人先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态度消极的行为进行训诫,同时告知其若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压力,被执行人穆某某表示愿意偿还全部欠款,仅三十分钟,被执行人便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汤瑞)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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