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善意”激发“诚信” 执行温暖人心

时间:2022-09-09 10:21:38 稿源:皖西日报

  裕安区法院始终将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执行案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注重力度与温度的结合,用“善意”激发“诚信”,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

  2021年6月23日6时40分,被告王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裕安区固镇镇河沿村路段时,与对向原告张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张某某受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某无责任。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某赔偿张某某各项损失合计37117.04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某一直未履行其赔偿义务,原告张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王某某名下微信账户和银行账户,同时电话联系王某某,告知其不履行赔款义务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得知账户被冻结,王某某向执行干警连忙解释道:“并不是故意拖欠赔偿,而是收入大不如以前,账户被冻结更是对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因为实在没有那么多钱,愿意先向申请人转款12000元,希望就剩余款项的付款方式与申请人沟通协商一下。”但沟通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各自有难处,申请人被撞伤后无法工作,无经济来源,生活也很困难。

  眼见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不成,考虑申请人年龄偏大且受伤后生活确实不易,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善意劝导。在多次释法明理之下,被执行人也心生内疚,当即联系亲属凑齐剩余款项转至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执行法官随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余款扣划至法院账户。至此,该案件圆满执行完毕。(冯学思 刘强)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