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吃饭引起侵权纠纷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时间:2022-09-22 10:28:13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被申请人主动来到执行局履行了4000元的赔偿款,该案立案不到10天顺利结案,高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1年8月某日晚上,申请人陈某、谢某前往某餐饮店就餐,就餐回家后的陈某、谢某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腹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并于次日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胃肠炎。陈某、谢某先后多次前往医院就诊共花费医疗费共计3800余元。陈某、谢某因此事多次与该餐饮店交涉未果,遂提起诉讼。经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审理后,判令某餐饮店需赔偿陈某、谢某4000元。判决书生效后,某餐饮店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谢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某餐饮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启动对该公司名下财产的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银行有足额财产可供划扣,遂对其依法进行了冻结。考虑到冻结划扣需要一定周期,执行法官遂主动联系上了被申请人某餐饮店,向其释法明理,引导其应该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会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几天后,该餐饮店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表示愿意前来履行赔偿款。执行法官瞅好时间,共同把双方约到执行局,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某餐饮店将4000元赔偿款当场转给了申请人,申请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该案圆满执结。(李亚)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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