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账户冻结寸步难行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时间:2022-10-10 10:21:04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银行贷款到期后,借款人闫某一直未偿还,两名担保人程某、李某也不愿承担责任,在发现名下的银行等账户被冻结后,三人于近日迅速履行了义务。

  2019年9月,被执行人闫某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贷款10万元并由被执行人程某、李某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经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人员多次催要,三被执行人仅偿还部分贷款本息,剩余的贷款本息89622.45元拒不偿还。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分期还款协议。

  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三被执行人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还款。近日,申请执行人向谯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三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及时启动对三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调查,通过线上、线下调查发现三被执行人名下除银行账户有少许银行存款外再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上三人,希望三人能够主动到庭履行义务,但三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到庭协商还款事宜。

  鉴于三人一直找各种理由搪塞,拖延、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对三人名下所有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采取冻结措施。次日,三人发现其名下所有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均已被司法冻结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希望执行法官将他们的账户解除冻结。执行法官告知除非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如再不履行义务,下一步将对三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和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三人见状,表示“我们会积极凑钱还款,希望法院不要将自己拉黑、限高”。没两天的时间,三人将全部执行款凑齐打至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三人在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执行法官将三人的所有账户解除冻结。(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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