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院:侵权案件引纠纷 强制执行促赔偿

时间:2022-10-17 10:52:38 稿源:枞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紧密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近日,经过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被执行人当场交付了案款72000元。

  谢某某与吴某某均为枞阳县某学校学生。2019年12月4日,吴某某在校踢足球期间,与同学嬉闹,在用石头砸向同学时,刚从女厕出来的谢某某不幸被其砸中,后经鉴定。谢某某右眼角膜裂伤,构成八级伤残。谢某某遂将吴某某、枞阳县某学校诉至枞阳法院。经审理,枞阳法院认为谢某某在上学期间受到人身损害,作为侵权人的吴某某和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枞阳县某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判令两被告分别赔偿谢某某105517.40元和158276.12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迟迟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2021年7月,谢某某向枞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根据案件的特殊性,开始研究被执行人的处境和心理,因案施策。一边通过电话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另一边依法提起网络查控,对其名下的网络资金和银行存款进行强制冻结,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仅有寥寥数千元,远不足以赔偿申请人,案件执行一时遭遇困难。但执行干警坚持不懈,反复对被执行人做工作。近日,执行干警一行专程前往吴某某家中,上门执行,再次对吴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主动拿出72000元赔偿申请人,申请人遂表示放弃剩余案款。至此,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一起侵权案件得以成功执结。(周正大)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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