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朋友纠纷终反目 法官登门促和解

时间:2022-11-03 17:19:04 稿源:砀山县人民法院

  王某与曹某系朋友关系,王某购买曹某货车,并将购车款交付曹某,但曹某一直未将货车交给王某,以致成讼。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曹某退还王某全部购车款及保险款。调解协议生效后,曹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曹某仍不配合,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为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承办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从情理、法理与其沟通。最终,曹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但是经济周转不开,希望能分期履行。经与王某沟通,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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