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法院:拒不履行债款 父债子还案件执结

时间:2022-11-03 17:30:43 稿源:安徽法制报

  “爸,你看下微信,钱收到没有?”10月28日,宁国人裴某在家中接听儿子的电话,放下电话,裴某看了手机微信,儿子微信转账了8000元,见状,裴某将8000元如数转给了在家中现场的执行申请人华某,履行了全部债务。

  2020年,裴某在华某处购买了搅拌配料机设备,两人约定:华某先将设备送到,裴某再支付设备款6000元。然而设备送到后,华某多次催要设备款,裴某却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无奈华某将裴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裴某向华某支付6000元设备款,若未按期还款,需另行支付违约金2000元。判决生效后,裴某拒不履行,华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裴某支付设备款及违约金共计8000元。

  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裴某,要求其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裴某虽然嘴上答应但迟迟未履行。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干警依法冻结其微信账户2000余元,之后又前往裴某家中,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裴某的儿子听说父亲的案件后,向执行干警询问了案件的相关情况,表示愿意替父亲偿还债务,这就有了本文开头场景。至此,该案成功执结。(潘敏)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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