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欠钱不还被拘留

时间:2022-11-08 10:31:56 稿源:休宁县人民法院

  “你们怎么又来了啊?难道又搞集中行动吗……”11月3日一早,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睡梦中的石某。

  石某是休宁县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其与申请人吴某原系女婿和岳母的关系。2019年,石某向吴某借款1.3万元并出具欠条。2021年8月,石某与妻子离婚后,吴某多次向石某催要欠款无果,一纸诉状将石某告上法庭。根据法院判决,石某应一次性归还吴某1.3万元及利息,但石某置若罔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石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督促石某履行义务,石某均不以为意,执行法官遂将其列入今年8月的夏季集中行动中,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后石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不料,和解协议达成后,石某再次出尔反尔,视和解协议为儿戏。心怀侥幸的石某原以为只要躲过集中执行行动便可高枕无忧。时隔数月,执行法官再次登门,并对其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此时石某方知,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怠于履行义务,终须自食苦果。

  为增强执行威慑力,休宁县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彻底打消“老赖”的侥幸心理,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