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村委会+调解员” 联动执行巧解纠纷

时间:2022-11-18 14:48:31 稿源: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大家好,我是裕安区法院执行干警,今天我们邀请到咱们江店神树村书记高茂生和人民调解员柴永权,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能够让你们的矛盾得到妥善解决。”近日,六安市裕安区法院采取“法院+村委会+调解员”执行联动机制,促成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化解,发挥了“1+1+1>3”的协同效应,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场“意外”让邻居之间“对簿公堂”

  原告宋某与被告孔某均为六安市裕安区江店神树村同村居民,两人系邻居关系,平时相处融洽。2021年12月,宋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江店神树村村部道路附近时,与被告孔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孔某负主要责任,宋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宋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4000余元,经鉴定,宋某误工为120日,护理60日,营养60日。然而事故发生后,除垫付5000元医疗费外,孔某拒绝赔偿原告的其余损失,导致双方关系僵化,互不往来。无奈之下,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诉至裕安区法院。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孔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43397元。判决生效后,孔某仍然拒不履行,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双边“困境”让执行干警“进退两难”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控被执行人孔某的财产,但未查询到有可供执行财产。经过实地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孔某年纪大疾病缠身,收入微薄,生活十分困难,鉴于被执行人孔某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无法对其采取更多的执行措施。然而申请人宋某系该村的五保户,家庭困难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在事故中又花费了大量治疗费用,举债度日,导致生活“雪上加霜”。一边是家庭困难的被执行人,一边是急需赔偿的申请执行人,此种困境,让该案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多方“联动”让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为了摆脱“困境”,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执行干警因案施策,以双方多年的邻居关系作为案件“突破点”,借助村委会、人民调解员和当事人亲朋、邻里的配合,对当事人进行劝和。为此,执行干警与当地村委会、基层调解组织积极联系、密切沟通,邀请他们一同参与解决双方的矛盾,协调赔偿事宜。11月12日,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来到该村调解室,在执行干警、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劝和说理下,最终双方同意以3.8万元达成和解,孔某及亲属表示以每年偿还1.2万元的方式分期履行,两家终于“握手言和”,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李曾 卢秉方)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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