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守护工人“钱袋子” 当事人上门送锦旗

时间:2022-11-23 15:30:30 稿源:明光市人民法院

  “非常感谢明光法院执行局,大伙都等着这笔辛苦费回家过年呢!”11月21日,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林某某从青岛赶到明光市人民法院,亲手将一面绣着“雷霆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

  2017年8月12日,林某某与钱某某签订《水电班组分包合同》,就明光某楼盘4号楼至8号楼及人防地下室的水电安装、电器暖通安装、预埋、预留等工程达成协议。后林某某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承包各项内容,工程项目也于2019年7月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2020年1月,林某某与钱某某经结算,确认钱某某尚欠工程款12万元及维修金6万元,钱某某并在“结算说明”上签字确认。此外,林某某还为钱某某完成工程的给水槽开挖及空调预留洞口开孔工作,并垫付费用90530元。后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林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钱某某应支付工程款226430元。

  判决生效后,钱某某迟迟不肯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林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方面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查询,采用网络查控系统及传统查询措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向其施加压力。但在电话交流中,钱某某却多次表示受疫情影响,目前资金困难,无力偿还。

  近日,面对一直不愿露面的钱某某,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雷霆出击,在其可能出现的合肥工地和住所蹲守,终于将其拘传到案。最终,钱某某在亲友的帮助下,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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