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培训班未退课时费 执行震慑忙履行

时间:2022-12-08 09:21:24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近日,申请人张某终于在南谯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拿到了退还的课时费2500元,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得到了圆满执结。

  2020年,张某为儿子报名学习跆拳道,共交纳培训费5198元。期间,该培训机构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无法继续上课,承诺退还张某剩余课时费3000元。该培训机构负责人秦某仅支付500元后剩余钱款未支付,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秦某支付张某2500元。判决生效后,秦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秦某既未履行,也未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督促秦某履行义务,但其始终无动于衷。近日,执行法官再次对秦某明法析理,明确告知若再拒不履行义务,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执行措施的震慑,秦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天上午,秦某如数履行了2500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孙梅梅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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