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法院:强制措施显威力 被执行人终履行
时间:2023-02-08 15:47:31 稿源:安徽法制报
1月28日,农历正月初七,霍邱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拘留措施,为权利人要回了3.3万元借款。
2018年8月31日,李某向彭某借款3.3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李某并没有按约还款,彭某多次催要,却无任何结果,不得不向霍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李某分两期偿还借款,然而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后,李某依然不履行义务,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本人也久在外地、居无定所,案件一时进入僵局。
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执行法官收到彭某传来的消息,称李某回来过年了。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李某住所,将其从被窝里拘传至法院。可是,李某面对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解依然无动于衷,执行法官遂对其进行拘留并罚款。
1月28日,李某配偶带上欠款和罚款来到霍邱县法院,至此,该案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匡大壮)
●法官提醒: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拘留是针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行为的强制执行措施,任何藐视司法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编辑:杨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