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区:男子拒付抚养费 司法拘留强执行

时间:2023-02-23 09:05:50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一男子离婚后以各种借口,拖欠八个月孩子抚养费迟迟未给付。2月22日,南谯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抚养费案件。

  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之后夫妻为生活琐事矛盾冲突不断,最终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母亲张某抚养,李某需每月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李某按期履行部分后便拒不履行,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其立即履行,但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2月22日上午,经执行法官传唤,被执行人李某前往法院。在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告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是,这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对被执行人几乎没什么作用,被执行人李某依旧以经济能力有限为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后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执行干警准备带其做拘留前体检时,李某立即改变态度,表示愿意履行应尽的抚养义务,最终李某当场将拖欠的抚养费8000元一次性支付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李莹莹 王露露)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