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协同联动,助力农民工解“薪”忧
近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联合滁州市公安局中心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在地图中查看、滁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助力2名农民工讨薪71300元。
张某、岳某系谢某班组农民工。2019年3月,谢某从安徽某安全技术公司处承接滁州一酒店的消防劳务工程,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谢某依约完成施工并经结算,但因种种原因该公司尚欠15万元劳务费未支付,谢某遂起诉至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及承包方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案件审理过程中,安徽某安全技术公司向承办法官反映谢某施工班组工人张某、岳某曾向滁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投诉其公司拖欠两人工资71300元,谢某诉请的15万元包含该款项,且该71300元已由总承包方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代为支付给谢某班组工人张某、岳某,但谢某却表示张某、岳某并未收到该笔工资。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71300元尚在滁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且该支队已将案件移送滁州市公安局中心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了解情况后,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主动联系滁州市公安局中心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滁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经多方沟通协调,并多次向两家公司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同意将其汇入滁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的71300元代安徽某安全技术公司向谢某的班组工人张某、岳某支付。至此,2名农民工的“薪”忧得以圆满化解。
未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创新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听民意、解民忧,用真情关爱帮助劳动者安“薪”不忧“酬”,努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解纷渠道和优质司法服务。(范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