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深夜出击 顺利执结拖欠五年赔偿款
5月11日晚11点,肥东法院8名执行干警放弃休息时间,从家赶至法院,只为找到一位拿到判决书后“消失”五年的失信被执行人。
2016年11月28日17时许,陶某驾驶机动车在肥东县一村道处,与音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碰,造成音某受伤、车辆损坏。事故经肥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陶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音某无责任。音某受伤后经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治疗,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高位截瘫,颈部脊髓损伤等,先期医疗费支出17万余元。
审判阶段,音某因道路交通事故外力作用脊髓损伤后遗留后遗症评定属一级伤残,构成完全护理依赖。实际音某已成植物人状态。
最终,肥东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合计122000元;陶某赔偿音某其他损失合计1369104.54元。
陶某不服上诉,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当即联系陶某履行,但自第一通约谈电话打通后,号码再也无法接通。法官上门查找发现,陶某拿到判决书后不久即带家人一起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因陶某老家在拆迁过程中,村民们都外出租住,村委会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由于陶某下落不明,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音某车祸后即成植物人,家人不离不弃照料,医药费、护理费等花费巨大,为了兑现音某一家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从未放弃,始终关注跟踪陶某行踪信息,不定期赴当地村委会及附近村镇走访。
2023年5月,经过五年不懈追踪,多方协查,执行法官初步确定三处陶某可能藏匿的地点,开始在线索地展开细致排查。根据陶某体貌特征,法官屡次向周边居民打听。在走访到第三处地点时,有居民提供大概方位线索,执行干警赶紧联系申请人并蹲点守候。
5月11日晚9时许,经申请人音某儿子仔细辨认,确认陶某回家,得到准确线索,执行局长孙振峰当即联系家住附近的执行法官和法警赶赴现场,拘传被执行人。
晚11点,法官敲开了陶某的家门,以为“已被法院遗忘”的陶某非常吃惊:“几年了,没想到法院还是找到了我”。执行法官发现陶某家里还有年幼的孩子,为了不惊动熟睡的孩子,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执行法官将陶某叫至门外,表明来意,核对身份后,将陶某拘传至法院。此时已凌晨1点,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对陶某进行问话,释法明理,严明利害,督促陶某尽快履行。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陶某表示愿意履行:“我确实没钱所以想逃避执行,因为这笔赔偿款,这几年我几次搬家,日子没过好,还影响了家人,对申请人一家我也非常内疚,我愿意积极筹钱先履行一部分……”
深夜,陶某联系妻子筹措还款。执行法官和法警放弃休息,连夜执行陶某。
12日上午,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申请人音某儿子与被执行人陶某达成执行和解,陶某一次性履行15万元,剩余执行款每月给付2700元直至全部履行完毕。
音某儿子对执行法官锲而不舍为他父亲执行案件奔波深表感谢:“这几年案件换了好几位执行法官,但每位法官都没放弃对我父亲案件的执行,我知道你们的辛苦,感谢你们的不放弃和高效执行!”
执行脚步永不停歇,肥东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暖民心,解民忧,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