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刻不容缓 两路法官联动促案件执结

时间:2023-07-03 11:27:54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30日,肥东法院两路执行法官协作无间,并在颍上县人民法院的通力合作下,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一起买卖合同案件高效执结,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19年,保温材料公司(原告)与装饰公司(被告)签订保温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所承揽的公司提供保温板等材料,合同中约定了货款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对合同进行了担保。后因被告多次拖欠货款,除了出具相关欠条,一直不予付款,原告无奈起诉。经肥东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74753元,约定该款项分五期支付,至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但被告在履行首期约定货款后即不再继续履行,原告向肥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被告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定代表人王某失去联系,下落不明,首执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两路法官协作争分夺秒

  案件几经周折,于近日恢复执行。

  6月30日上午9点20分,申请执行人突然来电告诉法官,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正在颍上县法院开庭。得到被执行人王某线索,执行局长孙振峰遂组织执行法官前往当地法院,考虑到从合肥肥东到阜阳颍上相距200余公里,要历时2个多小时路程,难以在对方开庭结束前成功拘传。孙振峰当即联系一早便出发前往阜阳市区执行的宋法官一路执行人员“被执行人线索得之不易,执行机会稍纵即逝,不能耽误,请你们立刻改变路线,转道颍上县下高速,赴颍上县法院控制王某……”。另一方面,孙振峰向颍上县法院执行局发出协助请求。

  两地法院联合成功拘传

  上午10点,宋法官一路赶至颍上县法院,在颍上县法院法警的默契配合下,成功将刚开完庭的王某控制,并带至羁押室,向王某表明来意后,等待另一路执行法官崔法官的接手。

  11点34分,两路法官成功对接,崔法官立即接手开始执行,耐心释法明理,严明利弊,尽力做王某思想工作,在反复教育引导下,王某态度良好,表示愿意积极筹钱,但实在负债太多只能履行一部分。

  同行的申请执行人被肥东法院的高效率执行感动,见此,告诉崔法官“这笔钱我原本以为要等好多年才能执行到,我早上只是抱着试试看心态打电话给法院,没想到为了我这案件你们这么多法官一起来协助执行,还愿意跑这么远,很意外,很惊喜,只要王某能履行,我愿意放弃一部分利息。”

  见双方思想上都有松动,崔法官立即组织面对面调解。

  下午2点14分,经过一中午的沟通协调,王某以25万元承兑汇票当场履行。此案顺利执结。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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