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法院:劳务报酬被拖欠 执行高压促履行
时间:2023-11-01 15:25:14 稿源:安徽法院网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现已履行完毕。
2014年,被执行人芜湖某公司聘请申请人王某到其公司担任挖掘机驾驶员,双方约定劳务费为250元/时。至工程项目结束时,芜湖某公司仍欠王某劳务费用2万余元,经王某多次催要,芜湖某公司一直不履行,2023年1月,王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芜湖某公司支付王某劳务报酬29316元,判决生效后,芜湖某公司依旧拒不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进行网络查控,但芜湖某公司银行账户一直没钱,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要求其积极履行。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芜湖某公司表示愿意支付王某2万元,一次性解决该案,王某同意该方案,芜湖某公司当场给付,案件顺利执结。(刘芹)
编辑:徐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