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法院:巧用典故泯恩怨 善意文明促执行

时间:2024-05-07 15:20:42 稿源: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2月,甲某与乙某在老家相亲后确认恋人关系。同年5月,双方按照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并在2020年10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次年,乙某怀孕并提出与甲某分开生活,后由于生活琐事,两家结怨并诉至法院。

  本案经过判决后,乙某不愿履行,于是甲某向萧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鉴于甲、乙两家矛盾尖锐,黄口法庭在接到执行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兵分两路前往甲、乙两家了解实际情况。庭长多次约谈乙某,为纠正乙某错误思想,引用“六尺巷”等典故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执行人员前往甲某家中征询意见,告知其乙某目前经济现状。对于双方存在的分歧,经过法庭多次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乙某一次性退还甲某彩礼款12万元,嫁妆由甲某退还给乙某。近日,乙某将约定款项如数交给甲某,甲某在接到款项后亦配合乙某等将户口转出。至此,案件结束。

  我国传统文化讲究“谦、和、礼、让”,本案执行人员将传统文化教育与现代执行手段相结合,借鉴历史典故力促双方和解,保障了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实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强调调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通过法律、思想文化宣传,促成执行和解,让强制变为主动,对有效化解矛盾,缓解执行压力,重塑诚信社会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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