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法院:一场“圆桌会议” 解决多年纠纷
时间:2024-05-09 16:21:22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某与章某系多年好友,2021年初,沈某因委托章某办理某事项,向其支付二十余万元,后章某并未办理该事项,经沈某多次催讨,章某也未将费用退还给沈某。后沈某将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章某应退还该款。判决生效后,章某并未按时履行判决,沈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后,经过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相关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走访其户籍地住所和村委会,也未发现其行踪,案件执行一时间陷入僵局。后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前往合肥,查询了其在合肥的社保信息、居住证信息,发现其居住在合肥某小区。执行人员一早就赶到该小区,正好遇到准备外出的章某。章某看到执行人员,立马表示愿意调解,于是一场“圆桌会议”在章某家中展开。对于拖欠的款项,章某对沈某表示道歉,因为疫情,自己生意一直不太好,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在上学,无法立即支付所有欠款,请求分期支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态度和其实际困难,加上双方系多年好友,执行人员当起了“和事佬”,沈某也理解章某眼下的难处,同意了章某的分期和解方案。至此,一起双方多年的纠纷顺利执结。
郊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刻意躲避执行的行为,依法强制手段倒逼其履行生效判决,同时,坚持善意执行理念,做好执行调解工作,灵活并用执行手段与方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蒋兵兵)
编辑:徐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