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赊购货物不付款 法官调解促案结

时间:2024-05-23 15:42:21 稿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原告王某在界首市沙北某镇开设一家塑料制品销售点,被告李某多次从原告处购买塑料制品,后经双方结算被告累计拖欠原告货款67000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无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李某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却因王某将其告上法庭心中有气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以后还要有业务往来,为避免“执行一案,两人结怨”的局面出现,执行法官决定以调解的方式执行该案。于是,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开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支付欠款67000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聂涛)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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