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法院:“法院+公安”推动案件快速执结
10月28日,凤台县人民法院依托“法院+公安”联动执行机制,成功临控一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推动案件快速执结,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丁某玉经营一家酱菜厂,每月从陈某处采购萝卜,并约定按月给付货款,但丁某玉收到货后,多次以资金紧张为由借故推脱。在陈某再三催促下,丁某玉出具欠条一张,证明欠货款的事实和金额16660元。陈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诉至凤台县法院。
判决生效后,丁某玉不但未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还玩起了“躲猫猫”。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丁某玉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但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长期外出,为维护法律威严,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丁某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移送公安机关查控。
10月28日,凤台县公安局通过布控,发现被执行人丁某玉正为某中学食堂配送酱菜,立即电话通知执行法官。收到信息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某中学。途中,执行法官再次接到公安部门报告,获知被执行人已经离开某中学,骑车赶往某超市。考虑到安全问题,执行法官驱车缓慢跟随在被执行人身后,直到行驶到开阔路面,法警迅速行动,将丁某玉拘传至法院。
“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货款要及时给付。”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和,丁某玉辩称自己暂时无还款能力,态度强硬,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正告丁某玉,若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强制措施。眼见法院动真格,自己将面临司法拘留,丁某玉态度迅速转变,表示将全力筹措资金归还给申请人。1小时后,丁某玉将该起案件的执行款全部打给申请人,案件执行完毕。(通讯员 刘鑫 记者 吴文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