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法院:执前督促提效率 主动履行显成效
时间:2025-05-07 15:47:42 稿源:安徽法院网
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适时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强化执源治理成效,近日,凤台县法院充分运用执前督促工作机制,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促成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即刻兑现成“真金白银”。
原告金某与被告某物业公司、某酒店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至凤台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分别赔偿原告1500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但两被告迟迟未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人员认真审查材料后,发现该案法律关系简单,执行标的明确,且执行标的额较小,在征得金某的同意,立即开展执前督促工作,将案件材料转交至调解员处,由专职调解员先行督促履行。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与两被执行人协调沟通,通过“执前督促+和解”模式,向其阐明不履行法定义务面临的法律后果,从企业诚信建设、善意文明执行等多角度劝说,引导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最终两被执行人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当场履行所欠执行款项。
编辑:徐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