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强占房屋两年不搬 肥西县法院实施强迁

时间:2019-07-01 09:06:23 稿源: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合肥讯非法占有房屋长达两年,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暴力抗警,欺骗租户租金……6月27日,肥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派出6辆警车,20多名执行法官和警官整装待发,于早晨8点10分前往肥西县紫蓬山水厂综合办公楼(舒雅宾馆),对老赖沙某某、李某实施强制迁出。

  记者在现场看到,警戒线范围内执行人员分层配置,秩序井然。强制执行过程中,执法警官行动果断、迅速、干练,将试图采取过激措施的李某制服。对被执行人李某的婆婆,进行安抚和劝导。

  2016年沙某某和李某强占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位于紫蓬山水厂综合楼,拒绝缴纳逾期租金、擅自转租等,与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产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后肥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和沙某返还涉案房屋,并支付房屋租金至房屋实际返还之日。法院立案执行后对被执行人沙某某、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被执行人拒绝搬出。故,肥西县人民法院决定实施强制迁出。

  “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沙某某外出躲避不见,李某一直拒不履行。我们先后多次对李某进行劝说,并在半个月前贴出公告,通知如不在6月20日迁出,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但他们依旧拒绝履行义务。昨天又做了最后一次劝说,并无效,今天实施强制迁出。”肥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倪良俊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沙某某和李某非法占有房屋,并用于经营宾馆。不仅如此,执行当天宾馆仍有十多户短租或长租客在此住宿。其中一位租户小李(化名)告诉记者:“四天前我来看房,这个女老板(李某)特别着急,让我赶紧交租金。现在才住了几天就发生这样的事,那我交的900元房租费怎么办?”

  事后针对这种情况,记者询问了肥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昊,他告诉记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剩余租金。此外,之后如果李某拒不认错,将对其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孙昊坚定地说,“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对抗拒执行者坚决采取依法措施,严厉打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法律执行的决心不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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