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法院:深入调查促和解 多方筹借付赔款

时间:2019-07-18 08:42:20 稿源:巢湖市人民法院

       近日,巢湖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深入调查,了解被执行人不能履行赔款义务背后的隐情,妥善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不仅维护了胜诉一方的合法权利,也使执行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2019年4月份,许某诉张某某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巢湖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某及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张某某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义务。

  在此情况下,许某向巢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巢湖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然而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赔偿义务,且其原来联系方式已失效。巢湖法院通过进一步查询被执行人的支付宝账户,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

  巢湖法院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暂无可供执行财产,履行赔偿义务的能力尚且不足。考虑到许某的伤情及其用去的医药费,执行法官进一步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释明,促使其明白应主动承担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最终,被执行人通过多方渠道筹借到了赔偿费用,与申请人许某达成执行和解。近日,被执行人张某某将赔偿款一次性付清。(赵静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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