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持续开展统一执行行动 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时间:2019-07-19 08:57:37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7日清晨5点50分,天气潮湿而闷热,肥西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已经列队整齐,摩拳擦掌。“各小组出发!”随着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沛的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分乘8辆警车,立即按照预定方案兵分四路奔赴执行战场,又一场集中执行行动迅速展开。

  用足执行措施 力克大标的额案件

  位于瑶海区的被执行人安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数起执行案件,拖欠工程款、货款等高达2千多万,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公司负责人总是以种种借口拖延履行义务。行动当天,执行法官出示搜查令,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搜查,扣押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电脑及保险柜,彻底清查公司资产,查询、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用,为该案尽快执结做充分准备。

  妨碍强制执行 处罚决不手软

  执行过程中遇到被执行人的阻碍可谓司空见惯,但本身与案件并无利害关系,却因为法律意识淡薄,阻碍法官执行的情况并不多见。在国建香榭水都小区内,执行二组的法官们前来寻找被执行人时,遭遇小区保安余某阻拦。面对执行人员,保安余某态度十分强硬,并且禁止执法车辆进入小区,拒不配合干警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反复沟通无效,执行干警果断将余某强制带回法院进行处理。最终,余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同时经过法官教育,余某也深刻认识其自身错误,书面具结悔过。 

       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公民个人或者单位都有协助法院执行的义务,拒绝协助或者阻碍法院执行的,法院可对责任人予以罚款或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无论何种身份 强制执行不留情

  清晨6点10分,执行一组来到被执行人万某家中,唤醒了还在美梦中的万某,万某身份有些特殊,是国家公职人员,却也成了“老赖”,不免叫人唏嘘,“身为人民公仆的你竟然成了老赖,跟我们走一趟吧!”执行局副局长孙昊说道,到达执行局后在孙昊副局长的调解下,万某当场以现金和转账方式履行12万元,并签订和解协议,约定次日再履行10万元,剩余案款于今年8月10日前履行完毕!

  借钱购车拒还款 果断拖车不容赖

  8点刚过,一辆警车闪着警灯呼啸着从官亭街道驶向法院,后面紧跟着一辆拉着白色奥迪的拖车。奥迪轿车的车主刘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购车向申请人解某借款40万元,之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还钱,以致成讼,经法院判决其应偿还解某19.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解某提供线索,执行局法官程前军通过合肥市中院查封了解某的奥迪车。7月17日行动当天凌晨,解某发现该车停靠在官亭镇某街道上,当即联系法官。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程前军立即安排拖车,带领执行干警赶往现场。在核实车辆信息后,将奥迪车拖回法院,同时联系被执行人,并准备启动拍卖程序。

  删繁就简 快执快结小标的案件

  行动当天,针对小标的额的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执行四组用短、平、快的方式执行,快立、快查、快执,将标的额小、当事人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在不违背程序的前提下,使“小额”案件进入执行“快车道”,简化办案流程,开辟绿色通道,适时开展案外调解、执行和解,引导一批被执行人主动到执行局缴纳案件执行款项,系列小额诉讼案件顺利执结!

  时近正午,太阳已经毒辣的晒在身上,温度也越升越高,“执行二组拘传一人!”“执行三组再次成功拘传一人!”看着工作群内不断传来的捷报,各组执行干警们振作精神,继续奔赴在执行路上。

  行动持续到傍晚5点,各组干警胜利凯旋,看着丰硕的战果,执行干警们擦擦汗,开始有条不紊的处理调解、送拘等后续事宜。

  截至7月17日晚17时,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16人,拘留7人,结案22件,执行到位金额310万元。时不我待,奋勇争先。肥西法院执行干警将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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