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腾空交付拍卖房产 三年积案顺利执结

时间:2019-07-25 08:53:16 稿源:和县人民法院

  7月22日,和县法院六名执行干警冒着烈日酷暑赴合肥市宁国路一处司法拍卖的房产,依法对该处房产进行腾空交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随着被执行人刘某的妻子王某梅和买受人王某静在拍卖房产交接笔录上签名,并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买受人王某静,该案历经执行人员3年时间不懈努力终于执行完毕。

  自2014年初开始至年底,被执行人刘某因经营某洗衣连锁公司,陆续以“周转”为由向刘年某借款近100万元,至2016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刘某仅归还利息14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发现由于刘某经营不善,现已负债累累,经法院查询,刘某仅有一套位于合肥市宁国路的一处房产,除此之外未查询到刘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执行人员对该处房屋实施查封、评估时,被执行人刘某家中的老人来到该处房屋中居住、生活,声称该处系刘某家中唯一一套住房,表示绝不配合法院执行,给房产处置带来了很大难度。执行人员不畏困境和难度,和被执行人刘某的妻子王某梅、代理律师通过电话、会见等方式进行着密切沟通,释法明理,最终王某梅等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评估、拍卖工作。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该处房产最终以近90万元的价格拍出,该起执行案件得以有效执结。(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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